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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中国电信浦城分公司车辆维修项目公开询比

· 2025-02-07

项目编号:240LFJNP0016

2025年中国电信浦城分公司车辆维修项目

询比文件

采购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浦城分公司

2025 2 7


第一章询比公告

第二章供应商须知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 总则

2. 询比文件

3. 应答文件

4. 应答

5. 唱价

6. 评审

7. 采购结果确定

8. 合同签订

9. 采购代理服务费

10. 纪律和监督

11.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第三章评审办法

评审办法前附表

1. 评审标准

2. 评审程序

第四章商务规范书[即合同文本]

第五章【技术标准和要求/技术规范书/工作任务书】

第六章应答文件格式


第一章 询比公告

本询比项目为【2025年中国电信浦城分公司车辆维修项目】项目(项目编号:【240LFJNP0016】),采购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浦城分】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参加询比响应。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本次项目是为做好2025年中国电信浦城分公司车辆维修项目采购工作,达到有效提升车辆保障水平和降低成本的目的。根据中国电信浦城分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决定开展2025年中国电信浦城分公司车辆维修项目采购公开询比工作,项目建设内容包含:2025年年中国电信浦城分公司车辆维修项目采购相关内容。

1.2采购内容及分包划分情况::2025年年中国电信浦城分公司车辆维修项目采购拟选择1家供应商,采购内容详见第五章。

1.3本项目【预估金额【45000】元人民币(含税),本项目的最高限价及采购内容见《2025年中国电信浦城分公司车辆维修项目询比文件》,采购内容见下表】。

序号

单位

数量

备注

1

2025年中国电信浦城分公司车辆维修项目采购

1 

1.车辆维修按实际购买数量结算2.供应商免费提供车辆年检代办服务,不得额外收取代办年检费3.供应商承诺提供车辆免费清洗服务

供应商报价高于询比文件最高限价的,其应答将被否决。

1.4本项目采用公开询比方式选择供应商。综合评分最高1家应答人为中选人。当询比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应答人只有1家,且符合资格审查条件,可与该应答人进行定向谈判。

2. 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企业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银行开户许可证、法人身份证或其他证明材料,自然人需提供身份证及银行账号等相关信息。(如注册资本或开办资金为其他外币的,按照参选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银行间外汇市场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算为等值人民币)

2.2 供应商不得存在的情形

2.2.1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2) 被暂停或取消投标、参选应答资格的;

(3) 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4) 在最近三年内骗取中标、中选成交的;

(5) 在最近三年内因严重违反合同约定被解除合同/协议,或取消供应商资格的;

(6) [采购人对供应商有其他不得存在情形的,可增加规定。如:在与中国电信合作过程中出现过重大问题且尚未妥善解决的;相关产品在中国电信出现过重大质量或安全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供应商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供应商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

2.2.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分包或者未划分分包的同一项目询比应答。

2.3 【产品资格要求】/

2.4 【产品制造商资格要求[代理商参加询比应答的]/

2.5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询比文件获取

3.1 获取时间:2025 2 8 日至2025 2 11 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5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3.2 获取地点:浦城县兴浦路208号,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浦城分公司。。

3.3 获取方式:邮件至npzhengjun@chinatelecom.cn获取询比文件,并提供单位介绍信或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 应答文件的递交

4.1 应答文件递交方式:纸质、密封(正本一份)

4.2 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应答截止时间)和递交地点2025 2 12 17:00前递交至浦城县兴浦路208号4楼办公室。

4.3 唱价时间和地点:与递交文件的时间地点相同

4.4 出现以下情形时,不予接收应答文件:

4.4.1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4.4.2 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询比文件的;

4.4.3 询比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5. 供应商注册

5.1 供应商须在购买询比文件后5日内,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完成供应商注册。

5.2 注册网址: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MSS-PORTAL/,注册过程可查经验分享模块中的外部门户供应商注册操作演示(视频)。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询比公告仅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MSS-PORTAL/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7. 联系方式

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浦城分公司

址:浦城县兴浦路208号

编: 353400

人:先生

话: 0599-2828898

电子邮件: npzhengjun@chinatelecom.cn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平浦城支行

号: 1406040909001006604

采购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浦城分公司

2025 2 7


第二章供应商须知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本须知前附表是对供应商须知正文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以本前附表为准。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1.2

项目概况

1)采购人单位名称: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浦城分公司

2)采购人联系方式:0599-2828898

3)询比方式:公开询比邀请询比

4)询比组织形式:自行组织委托代理机构组织

代理机构名称:/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5)资格审查:□资格预审,√资格后审

2.1.1

询比文件的组成

本条款替换为:

第一章询比公告/询比邀请书

第二章供应商须知

第三章评审办法

第四章商务规范书

第五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技术规范书/工作任务书

第六章应答文件格式

2.1.3

询比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标识

询比文件中标识】的条款,均为实质性条款。

3.1

应答文件组成和编制要求

应答文件的组成:

一、应答函

三、报价表

四、营业执照、银行开户许可证、法人身份证及资质证明(自然人需提供身份证及银行账号等相关信息

文件应答和编写的具体要求:

1、响应人应按照询比文件的内容编写文件,并对询比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凡属于非实质性响应文件产生重大偏差,或响应人没有按照询比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均会造成其被否决。凡属于细微偏差的将会由评审委员会做出不利于响应人的评审。

询比文件中带★条款或明确写明为不可偏离条款、关键条款的均为不可偏离条款,响应人对不可偏离条款应答不满足或部分满足的,将导致其参选被否决。

2、 响应人必须针对第四章合同条款、第五章技术规范书进行应答。

响应文件以及相关证明文件均须清晰可读,明确要求的内容不得遮盖、隐藏,否则视为未提供。

封装的所有粘接缝隙必须加盖响应人单位公章或投标专用章,或由响应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应答文件的形式为纸质,正本一份。

3.2

应答有效期和报价具体要求

1)应答有效期为【180】天。从递交应答文件截止日起计算。应答有效期不满足询比文件要求的将被否决。

2)报价具体要求

【根据合同模板、技术规范书要求及报价表报价。】

4.1.1

应答文件递交方式、递交截止时间和递交地点

1)递交方式:【纸质现场或邮寄递交】

2)递交截止时间:2025 2 12 】日【17】点【0】分

3)递交地点:【浦城县兴浦路208号4楼办公室

4.1.3

不予接收应答文件的其他情形

/】

5.1

唱价时间和地点

唱价时间:【与递交截止时间和递交地点相同

唱价地点:【浦城县兴浦路208号4楼办公室

6.3

成交候选供应商推荐原则

本条增加如下规定:综合评分排名,最高分1家为成交候选供应商,询比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如应答人少于2家,可与该应答人进行定向谈判

9

【采购代理服务费金额、交纳方式和时限】

/】

11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无】


1. 总则

1.1项目概况

1.1.1根据《中国电信集团采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采购管理办法》)等有关规章制度规定,本询比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本项目组织询比。采购范围、分包划分情况见第一章询比公告或者询比邀请书

1.1.2本项目采购人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询比方式、询比组织形式、资格审查方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2应答费用

不论结果如何,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准备和参与询比有关的费用。

1.3保密

参与询比活动的各方应当对询比文件和应答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当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2. 询比文件

2.1询比文件的组成

2.1.1询比文件一般由以下部分组成:

第一章询比公告/询比邀请书

第二章供应商须知

第三章评审办法

第四章商务规范书

第五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技术规范书/工作任务书

第六章应答文件格式

采购人另有规定的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1.2询比文件对同一内容的表述应当一致。第一章询比公告或者询比邀请书询比文件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有矛盾或者冲突时,以第一章询比公告或者询比邀请书为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与供应商须知正文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有矛盾或者冲突时,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为准。

2.1.3采购人在询比文件中以显著的方式标明实质性要求、条件以及不满足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应答将被否决的提示。显著标识方式和具体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2询比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供应商对询比文件有疑问的,应以书面形式要求采购人对询比文件进行澄清。所有关于询比文件的澄清和修改均作为询比文件的补充部分。当询比文件、询比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3. 应答文件

3.1应答文件的组成和编制要求

应答文件的组成和编制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应答文件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纸质版文件与电子版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版文件为准。

3.2应答有效期和报价要求

3.3.1应答有效期和报价要求的具体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3.2采购人设有最高限价的,供应商的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其应答将被否决。最高限价或者其计算方法见第一章询比公告或者询比邀请书。采购人不接受供应商的任何低于成本报价的不正当竞争方式。

4. 应答

4.1应答文件的递交

4.1.1应答文件递交方式、递交截止时间、递交地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4.1.2采购人收到应答文件后,向供应商出具签收凭证。供应商所递交的应答文件原则上不予退还,除非询比文件另有规定。

4.1.3出现以下情形时,不予接收应答文件:

  1.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2. 未按照第一章询比公告或者询比邀请书要求获得本项目询比文件的;

  3. 其他情形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4.2应答文件的修改、撤回和撤销

供应商可以在规定的应答截止时间前修改或者撤回已递交的应答文件。供应商修改的应答文件重新提交的,应按照询比文件的规定编制、密封、标记、递交。供应商在规定的应答截止时间后,不得在应答有效期内撤销其应答。

5. 唱价

5.1唱价时间和地点

采购人将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唱价,并邀请所有的供应商或者其代表出席。供应商可自行决定是否参加唱价,参加唱价的供应商代表应当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唱价。

5.2唱价程序

唱价会议由采购人组织并主持,在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所有应答文件都应进行唱价。唱价内容填写在唱价记录表中,由主持人、唱价人、记录人、供应商代表、监督人签字确认,存档备查。

5.3异议

供应商对唱价有异议的,应当在唱价现场提出,采购人应当当场做出答复,并制作记录。

6. 评审

6.1询比

评审由询比小组负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或者影响评审的过程和结果。询比小组成员名单在询比结果确定前应当保密。

6.2评审原则

询比小组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按照第三章评审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应答文件进行评审。本项目采用公开询比方式选择供应商,综合评分最高2家应答人为中选人。当询比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如应答人少于3家,可与该应答人进行定向谈判。

6.3评审程序

评审采用经评审的综合评分法进行。询比小组应从商务、技术和服务均能满足询比文件实质性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综合评分的顺序,提出成交候选供应商,具体推荐原则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出现多家供应商综合评分相同且评分最高时,应组织综合评分相同的供应商只对价格重新报价,直至综合评分最高供应商仅为1家。

询比小组应根据询比评审情况编制询比总结报告并由询比小组全体成员签字。

7. 采购结果确定

7.1确定成交供应商

7.1.1采购人应在询比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确定成交供应商。在签订合同之前,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或者不能履行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询比小组提出的成交候选人名单确定其他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询比

7.1.3采用公开询比方式的,采购人应在公告发布媒介公示成交供应商,公示期不少于3日。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询比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供应商公示期间提出。

7.2成交通知

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人应当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同时通知未成交供应商。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法律约束力。

8. 合同签订

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询比文件和成交供应商的应答文件订立书面合同。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不得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采购人取消其成交资格。

9. 采购代理服务费

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的,成交供应商应当按照询比文件规定交纳采购代理服务费。采购代理服务费的金额、交纳方式和时限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0. 纪律和监督

10.1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

采购人不得泄漏采购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供应商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10.2对供应商的纪律要求

供应商不得相互串通或者与采购人串通应答,不得向采购人或者询比小组成员行贿谋取成交,不得以他人名义应答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审工作。

10.3询比小组成员的纪律要求

询比小组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应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推荐情况以及评审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审活动中,询比小组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审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审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审。

10.4对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应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推荐情况以及评审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审活动中,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审程序正常进行。

11.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第三章评审办法

评审办法前附表

[下表列举部分常用的评审因素,具体项目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补充调整]

条款号

评审内容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2.1

初步评审标准

形式评审

供应商名称

与营业执照上或自然人身份证名称一致

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

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加盖公章或投标专用章

资格评审

资格条件:注册资金

响应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组织或自然人,合法运作并独立于询比人和询比代理机构。响应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资格条件:资质

/

不得存在的情形

对标公告2.2.1条款;

响应性评审

实质性响应:商务报价

报价唯一且有效且未高于最高限价;

报价有效期

180天

其他实质性条款满足情况

1)满足询比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2)不存在询比文件规定的其他否决比选的情形

2.2

详细评审标准

评审内容

量化因素

量化标准

价格

价格评审依据

承诺开具增值税发票的供应商,价格评审以其报价的价款作为评审依据;

2.3评审内容及评分标准

评分项目

子项

基准分

评分说明

基本评分项

资质

10

根据投标供应商提供的有效质效材料 进行考评,最高资质得8分,不完整得5-3分,没提供得0分。

工时费

60

工时12项,每项5分,计60分,单项报价最低者5分,其次4.5分,再次4分,以此类推。

其他项目

30

其他项目6项,每项5分,计30分,单项报价最低者5分,其次4.5分,再次4分,以此类推。

加分项

过往合作评价良好以上加5-10分

评审标准

评审标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

1. 评审程序

2.1初步评审

2.1.1询比小组根据本章评审办法前附表规定的初步评审标准对应答文件进行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询比小组应当否决其应答。

2.1.2供应商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询比小组应当否决其应答:

  1. 询比公告供应商不得存在的情形中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2. 应答文件未按照询比文件要求盖章和签字;

  3. 报价低于成本或者高于询比文件设定的最高限价;

  4. 供应商有串通询比、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5. 不符合询比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

  6. 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2.1.3评审过程中,询比小组认为供应商应答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书面要求该供应商做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询比小组认定该供应商以低于成本报价竞争,询比小组应当否决其应答。

2.1.4应答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询比小组按照以下原则对应答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供应商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供应商不接受修正价格的,询比小组应当否决其应答。

1)应答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根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2.2详细评审

询比小组按照本章评审办法前附表规定的详细评审标准进行价格折算,计算出评审价,并编制价格比较一览表。

在评审过程中,询比小组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对所递交的应答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说明或者对应答文件中的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询比小组不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必要时可以要求供应商递交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


第四章商务规范书[即合同文本]

[ ]采购合同

合同签订地:[ ]

买方:中国电信[ ]公司

地址: [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中国电信[ ]公司同时代表其下属的子公司、分公司共同作为合同一方

卖方: [ ]

地址: [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

作为合同另一方。

买、卖双方本着平等互惠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签署本合同。

第一条货物的基本情况

1.1本合同项下货物的基本情况详见附件。

第二条货物的技术标准及质量要求

2.1货物的技术标准(包括质量要求),应同时执行下列标准、规范:

1)按国家标准执行;

2)产业和/或行业标准执行;

3)本合同约定或甲方要求的标准:[ ]

上述标准之间如有矛盾的,以要求较高者为准。

2.2对于卖方在本合同签订及履行过程中依法获得的个人信息和重要数据,卖方应当依法在中国境内存储,且不得向中国境外提供。

第三条货物的交货期限和方式

3.1卖方应于[ ] 年[ ] 月[ ]日前一次性将货物交付于买方,交付地点为:[ ]。

3.2卖方将货物运送至交付地点并经买方验收合格之前,货物的所有权归卖方,一切风险责任及由此产生的一切相关费用均由卖方承担。
第四条 价格及支付

4.1 本合同总价(含税价):大写人民币[ ]元,¥[ ];其中价款为大写人民币[ ]元,¥[ ],增值税款为大写人民币[ ]元,¥[ ]该价格包括:

1)卖方应提供的本合同范围完整的货物的费用。

2)货物的包装费用。

3)卖方负责运送货物到买方指定地点前的所有费用。

4)卖方将货物销售给买方而应缴纳的所有税费。

5)买方就卖方履行本合同所应支付的其他全部费用。

除另有约定外,买方无需就本合同项下委托事项向卖方支付上述费用之外的任何其他费用及税费。因国家税收政策导致增值税率变化的,本合同价款(不含税价)不变,增值税税款及合同总额(含税价)相应变更。

4.2买方凭卖方开具的相应金额的、符合国家规定的发票支付本合同总价,并按以下第[ ]种方式向卖方付款:

1)一次性支付

本合同签署且卖方交付货物,买方验收合格后[ ]个工作日内,买方凭卖方提供的验收合格证明原件向卖方支付本合同总价。

2)分期支付

买方分期向卖方支付本合同总价:[ ]。

4.3卖方向买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卖方应派专人或使用挂号信件或特快专递方式在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后[30]日内送达买方,送达日期以买方签收日期为准;逾期送达的,每逾期一日卖方应按逾期送达发票金额的千分之三支付违约金,若因逾期送达造成买方无法抵扣的,卖方还应赔偿买方由此遭受的损失,金额相当于逾期送达发票可抵扣金额。

4.4如卖方提供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符合法律法规要求或本合同约定,或不能通过税务认证的,买方有权拒收或于发现问题后退回,卖方应及时更换,如因此导致未能在第4.3条约定时限内送达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卖方应当按照第4.3条约定承担逾期送达的违约责任;如无法更换的,买方有权要求卖方支付发票金额[ ]%的违约金,并赔偿买方由此遭受的损失

4.5买方以[ ](银行转账、电汇、支票等方式)将合同总价支付给卖方。

买卖双方银行账户信息和纳税人信息:

买方信息如下:

开户行:[ ]

银行地址:[ ]

户名:[ ]

账号:[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地址:[ ]

电话:[ ]

卖方信息如下:

开户行:[ ]

银行地址:[ ]

户名:[ ]

账号:[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地址:[ ]

电话:[ ]

本合同项下的合同总价由买方中的分公司、子公司承担金额具体见附件[ ],卖方依据附件[ ]的发票抬头以及发票金额,直接向买方中的分公司、子公司开具相应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4.6若根据本合同约定,卖方应当支付违约金和/或承担赔偿责任,则买方有权从上述任何一笔付款中直接扣除相应金额。

第五条验收

5.1买方应在收到全部货物后五日内进行验收。

双方约定验收方式为以下第()

1)双方共同验收:[ ]

2)买方自行验收:[ ]

5.2 双方约定验收方法为以下第()种:

1)开箱验收;

2)抽样验收。

5.3若在验收中发现货物有任何漏发货、短少、缺损、缺陷或与合同规定不符,卖方应于收到通知后[ ]个工作日内自付费用进行更换、补充发货至买方指定地点。
5.4货物经验收合格后三个月内,若发现卖方货物存在质量瑕疵,买方可以向卖方提出质量异议。
5.5如卖方对买方提出的更换、补充发货或质量等索赔要求有异议,卖方应在收到买方通知后五个工作日内采用书面的方式提出异议。如卖方未在该期限内提出书面异议,则视为卖方接受买方的索赔要求。

第六条违约责任
6.1卖方不能按时交货的,每逾期一日应向买方按相当于合同总价1%的标准支付违约金(不足一日的按一日计算)。迟延违约金金额累计达到合同价的10%时,买方有权解除合同。违约金不能弥补所造成损失的,卖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6.2如卖方提供的货物不符合合同要求或者质量、功能存在瑕疵或者买方使用卖方货物造成他人人身、财产损害的,卖方应向买方支付合同总价[ ]%的违约金,并承担赔偿责任。

6.3如买方依据本合同约定解除合同的,则卖方除应当依据本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和赔偿责任(包括支付违约金、赔偿买方由此遭受的损失等)外,卖方并应退还买方已支付的全部款项及自付款之日起至返还之日止的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息,相关货物由卖方自费拆装回收。如卖方未在买方发出通知后三十日内回收,则买方可自行处理该等货物,包括但不限于自行拆装、另地存放,卖方应承担拆卸费用、租金以及买方因此产生的所有费用。

6.4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卖方发生以下任一情形的,买方有权视情节严重程度采取中止或终止履行合同、解除合同等措施并不承担违约责任。如该情形导致第三方向买方提出法律或行政程序,卖方应负责解决。如该情形给买方损失的,卖方应全额赔偿:

6.4.1被行政机关纳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6.4.2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4.3被买方(含买方上级单位)纳入违规失信合作商名单;

6.4.4如存在网络和信息安全违法、违规行为的,包括但不限于因网络和信息安全问题承担刑事责任或受到行政处罚,被列入各级公安机关的涉通讯信息诈骗违法犯罪高危自然人或法人名单、电信业务经营不良名单、失信名单等;

6.4.5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或有权机关认定的违法失信情形,以及可能导致合同履行风险或侵害买方合法权益或声誉的违规失信情形。

第七条其他
7.1所有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将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争议,则任何一方均可采取下述第()种争议解决方式:

1)将该争议提交[ ]仲裁委员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在[ ]进行。仲裁语言为中文。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2)向[ ]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仲裁或诉讼进行过程中,双方将继续履行本合同未涉仲裁或诉讼的其他部分。

7.2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 ]份,双方各持[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3买、卖双方因履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通知都必须按照本合同中的地址,以书面信函或者传真或者电子邮件方式或者在买方供应商门户网站在线提交的方式进行。其中:

7.3.1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有关下述任一事项的通知,均应当采用书面信函形式作出否则该通知无效产生本合同项下的任何通知效力

1)与本合同费用及支付事宜有关的通知;

2)与本合同违约事宜有关的通知;

3)与本合同终止、解除或变更事宜有关的通知

4)与本合同延续/续展有关的通知;

5)[ ]。

7.3.2本合同约定的各种通知方式的送达标准如下:

1)如采用书面信函形式,应当使用挂号信或者具有良好信誉的特快专递送达,接受方签收挂号信或特快专递的时间(以邮局或快递公司系统记录为准)为通知送达时间;

2)如采用传真方式,传真到达接受方指定传真系统的时间为通知送达时间;

3)如采用电子邮件方式,电子邮件到达接受方指定电子邮箱的时间为通知送达时间。

4)如采用买方供应商门户网站在线提交的方式,信息表单正式创建提交系统的时间为通知送达时间。如买方供应商门户网站关闭或故障,双方应立即使用书面信函形式或者传真或者电子邮件方式进行通知。

如果因接受方原因(包括但不限于接受方拒收书面信函、接受方传真机关闭或故障、接受方电子邮箱地址不存在或者邮箱已满或者设置拒收等)导致通知发送失败,视为通知已经送达(发送方侧载明的书面信函寄出时间或者传真发送时间或者电子邮件发送时间视为通知送达时间)。

7.3.3本合同方通知地址及方式如下:

买方:中国电信[ ]公司

地址:[ ]

联系人:[ ]

电话:[ ]

传真:[ ]

邮编:[ ]

电子邮件:[ ]

卖方:[ ]

地址:[ ]

联系人:[ ]

电话:[ ]

传真:[ ]

邮编:[ ]

电子邮件:[ ]

上述任何信息发生变更的,变更方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未及时通知并影响本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7.4本合同替代此前双方所有关于本合同事项的口头或书面的纪要、备忘录、合同和协议等法律文件。

7.5对于卖方和/或供应商在本协议签订及履行过程中依法获得的个人信息和重要数据,卖方和/或供应商应当依法在境内存储,且不得向境外提供。

7.6双方同意,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若附件与合同正文有任何冲突,以合同正文为准。

本合同附件为:

附件一:用工承诺书

补充附页

经友好协商,对本合同条款补充、修改如下,本补充附页为合同正文的一部分,与合同正文冲突时,以本补充附页为准:[]

买方:中国电信[ ]公司

法定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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