敦化六鼎山文化旅游区游客服务中心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编号:20250209-GC03-G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敦化六鼎山文化旅游区游客服务中心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已由敦化市发展和改革局以敦发改审批字[2024]8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吉林六鼎山旅游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敦化六鼎山文化旅游区游客服务中心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2.2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合同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
2.3工程建设地点:吉林省敦化市六鼎山文化旅游区;
2.4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
2.5最高投标限价:17797517元。
2.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应无在建工程(提供无在建工程承诺书并加盖企业公章);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项目经理,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财务要求:近三年(2021年-至今)财务状况良好。具有2021年-2023年(成立日期在2021年-2023年之间的投标人,具有从成立之日起到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2024年1月1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2024年1月1日成立至今的公司具有成立之日至今财务状况良好承诺。
3.5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办法>的通知》(吉建管〔2018〕28号)文件要求,对年度信用评价为不合格的企业,禁止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投标。吉林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办法>
3.6外埠单位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执行吉林省关于外企入吉备案相关规定。(入吉企业相关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在我省从事建筑活动。)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8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3.9本工程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且每个投标人仅能派出1人作为本项目的被授权人,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被授权人。
3.10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或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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