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询比项目为中电信数智科技有限公司2024年XC改造软件采购项目(标包三)(第四次)(项目编号:I1100000755781218001001),采购人为中电信数智科技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为中邮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参加询比响应。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为进一步满足中电信数智科技有限公司关键业务系统XC要求,增强关键业务系统安全可控,明确关键业务系统安全保障重点,切实提高可控能力,为业务顺利开展和信息化健康发展提供可靠保障,中电信数智科技有限公司开展中电信数智承德XC资源池建设工程。
1.2采购内容及标包划分情况:
序号 | 标包名称 | 采购内容 | 采购类型 | 数量(台或套) | 交货地点 | 服务期 | 维保期 |
1 | 标包三 | 在线文档软件 | 货物 | 1套 | 北京 | 合同签订后2周内完成供货和实施工作 | 自终验合格后3年内 |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3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标包三最高含税响应限价为800,000.00元;供应商响应报价高于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1.4 本项目允许供应商成交标包数量最多为1个,兼投不兼中。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2.1.1营业执照及企业证件:
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响应的,应具备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供应商须提供以下企业证件:
(1)如供应商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对于已完成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须提供由工商部门核发的最新营业执照扫描件;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的企业信用信息截图。如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提供事业单位在线(http://www.gjsy.gov.cn/)的信息截图。
(2)银行开户许可证或银行通过账户管理系统打印的《基本账户存款信息》的扫描件。
2.1.2业绩要求:
标包三:响应供应商须提供自2021年10月1日至询比公告发出日前(不含询比公告发布当日)签署的相关产品或服务项目业绩合同,累计含税业绩金额不少于80万元。
注1:必须提供单项合同或框架协议的关键页扫描件,关键页须包括单项合同或框架协议的名称、标的、金额(份额)、签署时间、签字盖章页等。
(1)业绩时间以单项合同或框架协议订单签订时间或合同中载明的签订或履约起点时间为准,业绩金额以单项合同金额或框架协议订单的累计金额计算,业绩数量以单项合同或框架协议数量或订单计算。
(2)供应商须同时提供框架协议和相应的订单。如仅提供框架协议未提供相应的订单,或仅提供订单未提供相应的框架协议,相应的业绩数量和业绩金额均不予认可。供应商提供的订单应为纸质订单的扫描件或扫描件或系统下达的采购订单截图。
以上内容资料不全,评审委员会无法确定业绩关键信息的将不予认可。
注2:在必要时,供应商有配合提供上述所有业绩证明材料的合同或框架合同及相应订单原件的义务,应按照评审委员会或采购人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限内提供,若供应商所提供的原件与扫描件不一致的,均不予认可。
2.1.3人员要求:
标包三:本项目至少提供一个项目经理和两个专职项目团队人员。
注:1、每个标包之间人员不可重复。
2、人员证明文件须提供学历证明(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或学信网查询截图);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本单位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或提供响应截止日所在月份前近6个月内任意连续3个月缴纳的社保证明;以上证明材料缺失一项则视为无效。
2.1.4供应商之间关系: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
2.1.5联合体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2.1.6代理商要求: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响应。
2.1.7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03月0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03月0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03月0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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