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璧山区大成广场片区城市更新项目大成组团二标段( EPC 总承包) 已由 重庆市璧山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璧发改〔2022 〕 12 号、璧发改〔 2022 〕 26 号、璧发改〔 2022 〕 42 号、璧发改〔 2022 〕 43 号、璧发改〔2022 〕 44 号、璧发改〔 2022 〕 292 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重庆绿发城市建设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业主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 为 重庆市璧山区绿岛建设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 重庆市璧山区。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 总面积约 208100 平方米,其中包含大城组团 A 区、大城组团 B区、民主路片区、沿河西路及周边、后伺坡片区等区域内的基础设施建设(含道路工程、燃气工程、通讯电信工程、强弱电管线下地工程、老旧小区景观品质提升工程、景观土建工程、景观水电工程、电气火灾智能预警防控工程、老旧小区管线改造工程、建筑外立面改造工程、老旧小区楼梯间翻新工程等)、夜景灯饰效果、大成广场核心区建设用地12350.46 平方米。总建筑面积: 24571.9 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 6350 平方米,其中,地下车库 18221.9平方米的公共设施建筑、烈士陵园改造等。
2.3 本次招标项目实行总额控制,总投资控制额约为 70271.84 万元(其中:本次招标项目施工图设计费投资控制额约519.64 万元;本次招标项目工程费用投资控制额约 69752.2 万元)。
为控制本项目的总投资,招标人总体控制原则为:施工图预算不超过概算审查的批复中工程费的 90%;结算金额不得超过概算审查的批复的工程费用 [ 注:工程费用具体金额以重庆市璧山区发展改革委核定的工程费用为准。 ]
2.4招标范围:本工程为交钥匙工程,包含但不限于设计、施工、材料与设备采购及各阶段报建、审批、审查、审核、核准、备案、证照办理等。协调配合招标人进行必要的安全评估和检查、综合调试、竣工图的审核、试运行考核、竣工验收、质量保修等直至交付招标人使用,具体范围为:
( 1)本项目施工图设计内容:本项目施工图设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满足施工建设(含采购)需要以及招标人需求的道路工程,燃气工程,通讯电信工程,强弱电管线下地工程,老旧小区景观品质提升工程,景观水电工程,电气火灾智能预警防控工程,夜间灯光工程,老旧小区管线改造工程,大成广场A 、 B 区景观工程,建筑外立面改造工程 , 老旧小区楼梯间翻新工程 , 新建地下车库及农贸市场 ,交通工程,商铺店招改造工程,老旧小区配套设施提升,老旧小区安防系统工程,烈士陵园改造,虹桥广场滨河路两岸及彩虹桥风貌景观改造、滨河夜间灯光、后祠坡景观改造,后祠坡棚户改造,厂房遗址园改造,建筑底层社会文化服务站改造,档案馆改造,虹桥广场新建廊桥,红色印迹宣教中心等设计工作内容。具体范围以招标人下发的设计任务书为准。
( 2)采购:包括但不局限于本项目全部设备及物资的采购,即建筑材料、设施设备采购、运输、安装调试等相关手续的办理及相关人员培训。
( 3)施工包括但不限于土石方工程、主体工程(含电气工程、给排水工程、暖通工程、空调工程等)、装饰工程、基坑支护工程、道路、交通、燃气、通讯电信、强弱电管线下地、景观土建、景观水电、电气火灾智能预警防控、夜间灯光及照明、沿街商铺店招改造、烈士陵园建筑及景观改造、后祠坡棚户改造(含屋面翻修及外墙改造)、厂房遗址园改造、档案馆改造、虹桥广场钢结构廊桥、滨河路景观打造、红色印迹宣教中心、老旧小区建筑外立面改造、老旧小区楼梯间翻新、老旧小区管线改造(含雨水立管、墙面线缆归整等)、老旧小区配套设施提升(含单元门、公共区域照明等)、老旧小区屋面改造、老旧小区安防系统、老旧小区建筑底层社会文化服务站改造、老旧小区景观品质提升。
( 4)工程总承包管理部分:包括但不限于在按照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负责本工程达到交钥匙正常使用状态并交付招标人接收使用前,各阶段当具备的各项基本建设手续的办理(包括但不限于:各项报建、审批、审查、审核、核准、备案、证照办理等)。协调配合招标人进行必要的安全评估和检查、综合调试、竣工图的审核、试运行考核、竣工验收、质量保修等工作。
( 5)以上范围的全部工程内容、招标人发布的初步设计图纸全部内容以及招标文件中补充的工程内容、答疑资料、澄清资料、其他补遗资料(如有)等相关内容。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 730 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 24 个月 。
2.6 标段划分(如有): /
2.7 其他: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 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 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投标人同时具有设计和施工能力,须同时满足以下 1 )、 2 )项资质条件:
1 )施工资质: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2 )设计资质 : 投标人具备下列资格条件要求之一
①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市政行业甲级资质和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
3.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 备的业绩条件: 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中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4.1 条 ;
3.1.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实施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4.1条内容。
3.2 本次招标 ☑ 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单位不得超过 2家;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中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4.2 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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