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龙县拉市乡村振兴示范园(田园综合体)项目—— 拉市镇、太安乡村庄整体提升建设及环境综合整治项目—— 水土保持方案编制竞争性谈判公告 (招标编号: 中咨丽-2024-32 )
项目所在地区: 云南省,丽江市,玉龙纳西族自治县
一、招标条件
本 玉龙县拉市乡村振兴示范园(田园综合体)项目—— 拉市镇、太安乡村庄整体提升建设及环境综合整治项目—— 水土保持方案编制 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自筹资 金58.5万元, 招标人为 玉龙纳西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招标方式为 其它方式 。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完成南尧村、均良村、海南村、海东村、吉余村、太安村、美泉村 水土保持方案编制(项目建设内容主要为:道路及巷道整治工程,建筑物外立 面提升工程、电力电信整治工程、绿化提升工程、公共空间提升改造工程、河 道综合治理工程等)。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玉龙县拉市乡村振兴示范园(田园综合体)项目—— 拉市镇、太安乡村庄整体提升建设及环境综合整治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玉龙县拉市乡村振兴示范园(田园综合体)项目—— 拉市镇、太安乡村庄整体提升建设及环境综合整治项目—— 水土保持方案编制)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 任的能力: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市 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等同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的有效证件; 1.2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三年任意一年 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1--
2023年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 润表、现金流量表及其附注) ,新成立不满三年的公司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1.3供应商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
1.4供应商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4.1提供2024年以来任意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如成立时间不 满6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缴纳凭证和社保缴款凭证或相关情况承诺) 1.4.2提供2024年以来任意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金的证明材料;(如成立 时间不满6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缴纳凭证和社保缴款凭证或相关情况承 诺) 1.5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 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 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满足《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 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文件规定的要求(查询结 果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2、采购人根据本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应具备的特定条件:无
3、 本次谈判 不接受 联合体。 4、本次谈判不接受本项目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及以上述两个单位存在隶属关 系的申请人提出谈判申请。;
本项目 不允许 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从2024年07月31日 09时00分到2024年08月02日 18时00分
获取方式: 现场获取,有意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持营业执照( 扫描件加盖盖章)、资质证书 (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 托书(原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获 取。资质证书 (复印件加盖公章)获取。(本项目不接受邮寄、网上报名)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 2024年08月05日 09时00分 递交方式: 丽江市玉龙县山水苑6幢1-100号会议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 2024年08月05日 09时00分
开标地点: 丽江市玉龙县山水苑6幢1-100号会议室 七、其他
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概况:
玉龙县拉市乡村振兴示范园(田园综合体)项目—— 拉市镇、太安乡村庄整体提升建设及环境综合整治项目—— 水土保持方案编制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云南中咨海外咨询有限公司丽江 办事处(丽江市玉龙县山水苑6幢1-100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08月05日 09点0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中咨丽-2024-32 项目名称:玉龙县拉市乡村振兴示范园(田园综合体)项目—— 拉市镇、太安乡村庄整体提升建设及环境综合整治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 最高限价:58.5万元 采购需求:完成南尧村、均良村、海南村、海东村、吉余村、太安村、美泉村 水土保持方案编制(项目建设内容主要为:道路及巷道整治工程,建筑物外立 面提升工程、电力电信整治工程、绿化提升工程、公共空间提升改造工程、河 道综合治理工程等)。其他内容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服务期限:自甲方提供项目所需资料之日起60个日历天内(不含政府行政审批 时间)完成报告编制,通过专家评审,取得行政主管部门的相关批复。技术咨 询服务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复之日止。 服务要求:满足现行法律、法规及采购人要求,向采购人提交经评审通过的水 土保持方案报告,并取得行政主管部门的相关批复。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供应商应满足以下条件: 1.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 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 等同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有效证件; 1.2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三年任意一年 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1-- 2023年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 润表、现金流量表及其附注) ,新成立不满三年的公司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1.3供应商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 1.4供应商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4.1提供2024年以来任意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如成立时间不 满6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缴纳凭证和社保缴款凭证或相关情况承诺) 1.4.2提供2024年以来任意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金的证明材料;(如成立 时间不满6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缴纳凭证和社保缴款凭证或相关情况承 诺) 1.5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 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 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满足《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 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文件规定的要求(查询结 果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2、采购人根据本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应具备的特定条件:无
3、 本次谈判 不接受 联合体。 4、本次谈判不接受本项目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及以上述两个单位存在隶属关 系的申请人提出谈判申请。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7月31日至 2024年08月02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北京时间,法 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丽江市玉龙县山水苑6幢1-100号 方式:现场获取,有意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持营业执照(扫描件加 盖盖章)、资质证书 (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 托书(原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获 取。资质证书 (复印件加盖公章)获取。(本项目不接受邮寄、网上报名) 售价:600元/份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4年08月05日 09 点 00 分(北京时间) 地点:丽江市玉龙县山水苑6幢1-100号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 2024年08月05日 09 点 00 分(北京时间) 地点:丽江市玉龙县山水苑6幢1-100号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玉龙纳西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地址:云南省丽江市玉龙县金川路10号
联系方式: 189088804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云南中咨海外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滇池度假区中天融域小区17幢1单元4楼401-404号 丽江地址:丽江市玉龙县山水苑6幢1-100号
联系方式: 1519865398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阮 师
电 话: 15198653986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无 。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玉龙纳西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地 址: 云南省丽江市玉龙纳西族自治县金川路10号 联 系 人: 张维
电 话: 18908880451
电子邮件: /
招标代理机构: 云南中咨海外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丽江市玉龙县仁爱路山水苑6幢1-100号 联 系 人: 阮云川
电 话: 15198653986
电子邮件: 460738717@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 目概况:
玉 龙县 拉市 乡 村振 兴 示范园(田园 综 合体) 项 目—— 拉市 镇 、太安 乡 村庄整体提升建 设 及 环 境 综 合整治 项 目—— 水土保持方案 编 制采 购项 目的潜在供 应 商 应 在云南中咨海外咨 询 有限公司 丽 江 办 事 处 ( 丽 江市玉 龙县 山水苑6幢1-100号) 获 取采 购 文件,并于 2024年08月05日
09点00 分(北京 时间 )前提交响 应 文件。 一、 项 目基本情况
项 目 编 号:中咨 丽 -2024-32
项 目名称:玉 龙县 拉市 乡 村振 兴 示范园(田园 综 合体) 项 目—— 拉市 镇 、太安 乡 村庄整体提升建 设 及 环 境 综 合整治 项 目——水土保持方案 编 制
最高限价:58.5万元
采 购 需求:完成南 尧 村、均良村、海南村、海 东 村、吉余村、太安村、美泉村水 土保持方案 编 制( 项 目建 设 内容主要 为 :道路及巷道整治工程,建筑物外立面提 升工程、 电 力 电 信整治工程、 绿 化提升工程、公共空 间 提升改造工程、河道 综 合 治理工程等)。其他内容 详见 第五章《采 购 需求》
服 务 期限:自甲方提供 项 目所需 资
文章推荐:
玉龙县拉市乡村振兴示范园(田园综合体)项目——拉市镇、太安乡村庄整体提升建设及环境综合整治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竞争性谈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