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都市边坝县金岭乡玉贡股村藏式民俗村寨建设项目(EPC模式)项目招标公告 昌都市边坝县金岭乡玉贡股村藏式民俗村寨建设项目(EPC模式) 招标编号:S14070034010119170011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昌都市边坝县金岭乡玉贡股村藏式民俗村寨建设项目(EPC模式)已由边坝县发展改革和经信商务局以边发改发[2024]416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于自治区一次性综合财力补助资金,招标人为昌都市边坝县祥焱旅游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昌都市边坝县金岭乡玉贡股村藏式民俗村寨建设项目(EPC模式) 2.2工程地点:边坝县金岭乡。 2.3项目概况:建筑风貌改造21栋面积5735平方米,新建非遗工坊2105.80平方米,铺设排水、消防、电力电信管线540米等配套附属设施。(实际工程量以最终设计工程量为准)。 2.4招标范围及内容:本次招标范围为昌都市边坝县金岭乡玉贡股村藏式民俗村寨建设项目(EPC模式)项目招标,包括勘察、设计、采购、施工安装、总承包管理、整体移交、竣工验收、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施工图设计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招标人认同的所有工程内容及招标人要求的其他工程内容。 2.5质量要求: 2.5.1工程勘察质量必须达到相关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及技术标准的要求。 2.5.2施工图设计质量必须达到国家关于工程设计深度的要求并通过有关部门的审查。 2.5.3工程所有物资(设备)采购质量需符合设计图纸及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 2.5.4施工质量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6工期要求:本项目为EPC工程,合同总工期30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至少满足下列资格条件和业绩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EPC总承包能力; 3.1.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 勘察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施工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1.2拟派项目经理: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拟派项目工程勘察负责人:须具备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 资格; 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须具备贰级(含贰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拟派项目施工负责人: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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